各系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选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9]15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院选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我省选聘第二批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529 名(以下简称“选聘生”),省里将选聘生名额分配到省辖市(附后)。各省辖市原则上按照选聘生原籍所在县(市、区),确定任职村。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2007年、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参加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县(市、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二、选聘生任职和政策待遇
选聘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选聘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其中,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级财政承担。
(3)对选聘生国家助学贷款和缴纳的学费,实行财政代偿和补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选聘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选聘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其中,在村任职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任职满三年,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40%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选聘生学费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4)逐步做到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聘生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5)要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选聘生中招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选聘生中考录的比例。在村任职2年,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有编制、工作需要的,可直接补充任职满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选聘生。
(6)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8)选聘生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或随高校派遣通知一起转至任职村所在县(市、区)。
三、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选聘工作自4月下旬开始,至8月份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
4月中旬,印发《安徽省选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在校园内张贴,并通过省内有关媒体和安徽农组园地网(www.ahxf.gov.cn/nzyd)、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ahbys.com)、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铜陵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网(http://jy.tlu.edu.cn/tlxy/index.asp)等网站发布。各系要召开毕业生动员大会和班级座谈会,可邀请本系已到村任职的选聘生作报告,充分发挥报纸、网络、广播媒体等的作用,讲明和宣传开展选聘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待遇,提高广大毕业生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激发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
我院应届毕业生报名后,须到所在系备案,各系汇总后报院选聘工作办公室备案。
2、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分别由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在皖高校,以及省人事厅、团省委负责,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其中,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对省外高校毕业生和市、县(市、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的资格初审;院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我院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的资格初审;省人事厅和团省委负责对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安徽基层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定向报名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3、报名确认。
(三) 确定聘用对象
1、笔试。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
2、资格复审。
3、面试。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
4、体检。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为
5、公示。7月底至8月初, 省里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农组园地网、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5天。
(四)培训上岗
8月上旬,省里统一举办选聘生岗前培训班,培训内容以省里编写的《选聘生学习培训资料汇编》为主。培训结束后,县级组织部门与选聘生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几点要求
1、充分认识做好选聘生工作的重要意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战略决策,对于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部门、各系党总支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实现安徽全面崛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选聘生条件进行筛选,切实把那些品学兼优、政治上可靠,有意愿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有到基层锻炼的恒心和毅力,并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上来。
2、加强组织领导。各系、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选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确保选聘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选聘工作,加强对选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学院成立领导组,由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组织部门牵头、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和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选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5881972)。选聘生到村任职后,各系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建立跟踪联系和帮扶选聘生制度,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为选聘生提高任职本领和创业技能创造条件。
3、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系要组织力量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的宣传发动,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接受组织的挑选。指定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专门工作人员负责选聘生报名工作,从5月9至
4、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严肃选聘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院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团委及各系要积极主动配合省委组织部对选聘生人选进行考核。
6、各系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将选聘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院选聘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院党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