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评选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8-11-11浏览次数:21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决定评选200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我省参与全国评比的候选人为36名。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推荐我院优秀大学生参与全国评比,现将全国评选活动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报名参选:具备资格参与此项活动的我省高校有109所(见附件1),请各系团及时关注活动评选官方网站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网(www.chinaumu.org),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的评选中来,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
2、关于校级评选:由院团委按照要求,及时对参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按时完成校级“自强之星”评选,并在11月22日前将本校得票为前两名的同学报名表和事迹材料提交到团省委学校部(校内投票截止日期为11月19日)
3、在2008年11月21日—12月5日以及2008年12月10日—12月31日期间,为该活动的省级评选及全国评选阶段,届时请各系团总支配合组织学生参与网络投票或短信投票,为我院候选人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