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快我院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根据《铜陵学院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实习(训)经费核定范围
我院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 实习(训)经费核定标准
1、理工类各专业:
(1)本科学生:认识实习80元/人,生产实习120元/人,毕业实习200元/人核定经费。合计四年内,每生400元核定实习(训)经费。
(2)专科学生:认识实习80元/人,生产实习100元/人,毕业实习120元/人核定经费。合计三年内,每生按300元核定实习(训)经费。
2、经管、文法类专业:
(1)本科学生:认识实习60元/人,生产实习80元/人,毕业实习140元/人核定经费。四年内,每生按280元核定实习经费(工程管理专业比照理工类执行)。
(2)专科学生:三年内,每生按200元核定实习经费。
3、艺术类专业:
(1)本科学生:四年内,每生按450元核定实习经费。
(2)专科学生:三年内,每生按350元核定实习经费。
三、 实习(训)经费的管理
1、实习(训)经费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由各系根据学生人数申报,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财务处按学年核拨到各系,由各系管理,专款专用。
2、实习(训)经费主要用于实习基地建设及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训)的交通费、向实习(训)单位或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指导教师差旅费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不在实习(训)经费中列支。
四、本办法自2010年1月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09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