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从4月2日(星期一)至4月4日(星期三),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
2012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