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学研究、校级教学成果奖及校级教学成果推广等三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校级教学研究、校级教学成果奖及校级教学成果推广等三类项目的申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教学研究项目重点是对高校顶层设计、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标准、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研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不断丰富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2.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及推广项目。
教学成果奖励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级别。教学成果主要包括:(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7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教学成果推广项目,是在已经立项的校级教学成果奖中遴选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借鉴和推广价值、产生较大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的优秀教学成果进行推广的项目。
以上三类项目若已申报振兴计划,此次不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教学成果推广项目要求:从已立项的校级教学成果奖中遴选。
2、时间要求:截止8月8日。
3、申报书见附件。请各项目申报人于8月8日前将申报书的电子稿发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yk@tlu.edu.cn。
附件:申报书
附件:申报书.rar
教务处
201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