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安排 中秋节: 国庆节: 二、关于作息时间调整 自 上午(不变):7:50——8:00 课前预备 8:00——8:45 第一节课 8:55——9:40 第二节课 9:40——10:00 课间休息 10:00——10:45 第三节课 10:55——11:40 第四节课 下 午: 13:50——14:00 课前预备 14:00——14:45 第五节课 14:55——15:40 第六节课 16:00——16:45 第七节课 16:55——17:40 第八节课 晚 自 习:19:00——21:00 自 三、关于安全工作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留校学生假日生活、学习安排。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注意掌握假期离校学生去向并及时督促学生按期返校。 四、关于值班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并将值班表一式两份于 特此通知。 2013年9月16日 |
艺术与设计学院(美育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