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院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院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2月21日
二、参选对象
我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参选方式
1. 请各班级将通知传达到每名学生,由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报名。
2. 我院将根据各班级报名情况,研究确定一名人选推荐到学校。
五、报名事宜
1. 报名方式
个人书面申请,于2月21日下班前交到院团总支办公室。
2.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3)被推荐到学校的人选,需准备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 具体要求
报名材料需经班级辅导员核实。
六、其他
1. 各班级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班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2.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班级重点宣传推广本次活动。
